摘 要 目的:探讨我市药品不良反应(ADR)的特点及其规律。方法:对我市ADR监测中心接受的1 596例ADR报告,分别从ADR患者年龄及性别,引起ADR药品剂型、药品种类、给药途径,ADR临床表现、报告人、报告机构、关联性评价等进行分析,并统计分析严重ADR。结果:1 596例ADR报告中,新的ADR 108例,严重的ADR 27例;>60岁的患者占28.13%;引起ADR主要剂型、品种和给药途径分别是注射剂、抗菌药和静脉滴注;ADR临床表现以消化系统症状为主;医生和一级医院上报比例高。结论:不断加强ADR报告和监测,促进合理用药,保障用药安全。 |